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东)食药监食罚〔2015〕260019号
案件名称:王仲孝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擅自从事餐饮服务案
当事人名称:王仲孝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无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9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根据相关公民举报情况对北京市东城区盔甲厂胡同2号地址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在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设座经营刀削面、盖饭等餐饮项目。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2-04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东城局,2015-1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