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食药监食罚[2015]120967号
案件名称:北京百意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百意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案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110105015151282
法定代表人:徐荣霞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情况下,在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28号201号楼北101经营场所内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字号名称皖南小镇饭店,主要经营家常菜。从2015年5月1日开始到2015年6月2日(2015年5月20日到2015年5月31日因厨房改造未营业)执法人员来检查后停止了经营,经营期间违法所得9021元,检查时查扣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工具、餐饮具:2个大勺,2个铲子,1个网勺,1个菜刀,1个刷子,2个盆,2个蒸饭煲,2个墩子,1个碗,1个小勺,16个盘子,库存食品半袋大米,半袋面粉,半桶油,1瓶酱油,1桶醋,2袋盐,5瓶调味酱,3瓶鱼露酱油,一共123元。上述货值金额共计9144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0-22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朝阳局,2015-1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