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丰)食药监食罚〔2015〕280102号
案件名称: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63126503-x
法定代表人:黄克斯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自2015年5月26日至2015年8月20日,在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北京市丰台区高立庄村从事餐饮服务的经营活动.当事人经营内容主要为米饭、炒菜,当事人经营期间无营业性收入。现场发现用于违法经营的原材料和工具有: 碗20个、炒锅2个、电饭煲1个。现场未发现食品成品及半成品。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1-11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丰台局,2015-1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