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丰)食药监食罚2015280074
案件名称:文怀亮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文怀亮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5 月11 日,北京市丰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北京市丰台区黄土岗商业街中央批发市场对面现场监督检查中发现,文怀亮经营的草原风情店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经调查核实,该店自2015年3 月20日至 2015年5月11 日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因未记录台账,所以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6-17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丰台局,2015-06-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