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食药监食罚【2015】350488号
案件名称:罗宁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案
当事人名称:罗宁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无
主要违法事实: 2015年5月13日,北京市朝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编号(京朝)食举登[2015] 3172号的举报,反映永辉超市百子湾店草根侯无证经营的有关情况。2015年5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地址进行检查,发现该饭馆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路15号2层,该饭馆无《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经营者罗宁涉嫌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7-17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朝阳局,2015-07-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