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昌)食药监罚(2014)第68号
案件名称:郭建杰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郭建杰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郭建杰在昌平区百善镇百善村986号经营的金色童心幼儿园食堂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自2014年6月23日至2014年9月11日期间从事餐饮服务活动。营业期间违法所得为人民币2735元,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为人民元2744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11-07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昌平局,2014-1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