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食药监食罚[2014]490号
案件名称:杨露霞(北京圣阳光食品屋)涉嫌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案
当事人名称:杨露霞(北京圣阳光食品屋)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无
主要违法事实: 经调查,当事人在《食品流通许可证》超过有效期限的情况下,从2014年5月24日至2014年8月4日,在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东侧22号的北京圣阳光食品屋从事食品经营的行为,因当事人未提供销售账册,所以违法所得无法认定。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10-20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朝阳局,2014-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