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房)食药监食行罚〔2015〕120038号
案件名称:张浩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张浩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9月15日,我局接到举报称房山区良乡西潞街道办事处苏庄三里17号楼底商无证经营。接到举报后,经过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举报情况属实。当事人自2015年9月1日开始至2015年9月18日被查获之日,其货值金额共计500元,违法所得500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2-02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房山局,2015-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