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东)食药监食罚〔2015〕260014号
案件名称:张立强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擅自从事餐饮服务案
当事人名称:张立强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无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8月24日接网格中心(12345热线)投诉举报。2015年8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北京市东城区毛家湾胡同甲10号地址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在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设座经营刀削面。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9-11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东城局,2015-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