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东)食药监餐当罚〔2015〕250016号
案件名称:北京东来顺前门饭庄有限公司向消费者提供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饮具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东来顺前门饭庄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69498127-9
法定代表人:邢桂生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7月24日,北京市东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前门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接市局投诉举报中心批转投诉,投诉内容:位于北京市东城区前门大街141号、143号、145号、147号的北京东来顺前门饭庄有限公司的餐具脏、发霉严重,投诉举报人食用后出现身体不适。7月27日10时30分至11时10分,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餐桌上待用餐盘上有食物残渣,洗消间的洗消人员在清洗消毒餐具后未将筷子晾干,向消费者提供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饮具。
违反的法律法规:《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条
处罚依据:《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第六十三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7-27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东城局,2015-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