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通)食药监食罚【205】396号
案件名称:刘智会未经许可擅自提供供餐服务案
当事人名称:刘智会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无
主要违法事实:自2015年6月15日至2015年7月20日,在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北寺村开设的招牌名为红太阳幼儿园的食堂,未经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核准,办理餐饮服务许可,擅自给幼儿供餐,违法生产经营食品的货值金额人民币2000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8-11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通州局,2015-08-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