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西)食药监食罚〔2015〕115001 号
案件名称:北京八面当道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西城安华桥餐饮分店擅自改变餐饮服务许可备注项目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八面当道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西城安华桥餐饮分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吕佳洋
主要违法事实:2014年12月16日我局两名执法人员对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甲3号一层北京八面当道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西城安华桥餐饮分店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已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证号为(京餐证字2013110102003765),类别:小型餐馆,备注:不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水产品,有效期限:2013年12月2日至2016年12月1日。在实际经营活动中擅自改变餐饮服务许可备注项目,销售凉菜。经查证:当事人自2014年12月14日至12日16日止,在未依法办理餐饮服务许可备注项变更手续情况下,销售外购的盒装凉菜。品种有酸辣黄瓜条售价6元/份、四川泡菜售价6元/份、口水鸡售价12元/份、夫妻肺片售价12元/份。从2014年12月14日至16日共销售素凉菜(酸辣黄瓜条、四川泡菜)共计10份、荤凉菜(口水鸡、夫妻肺片)共计10份,营业收入180元。在12月16日检查时尚余未售出的凉菜各一种,共4份,价值36元,未缴纳税款,货值金额216元。经审批,现场对尚未售出的盒装凉菜4份进行扣押。根据《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经当事人同意,已对扣押的易腐败变质的凉菜予以先行处理。
违反的法律法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8条
处罚依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37条第1款第1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2-16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西城局,2015-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