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食药监食罚【2015】110128号
案件名称:北京阳光地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擅自改变餐饮服务许可备注项目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阳光地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张传斌
主要违法事实:经调查,当事人擅自改变餐饮服务许可证备注项目,于2015年2月1日至2015年2月5日在其经营场所制售沙拉。执法人员现场调取销售凭证:2015年2月1日制售水果沙拉一份40元、2015年2月2日制售凯撒沙拉一份38元、2015年2月4日制售一份水果沙拉40元、2015年2月4日制售一份凯撒沙拉38元。核算违法所得156元,货值金额156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8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37条第1款第1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4-17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朝阳局,2015-04-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