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东)食药监食罚〔2015〕210030号
案件名称:韩玉梅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韩玉梅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韩玉梅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9月28日,北京市东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北京市崇文区天坛利民餐馆处理投诉举报,发现当事人(韩玉梅)擅自改变餐饮服务许可,超出许可范围经营凉菜。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0-15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东城局,2015-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