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兴)食药监食罚〔2015〕040011号
案件名称:北京市大兴区体育运动学校经营霉变生虫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市大兴区体育运动学校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40096399-X
法定代表人:刘国亮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7月9日,北京市大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监管科执法人员在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兴丰北大街15号监督检查时发现:北京市大兴区体育运动学校食堂经营霉变生虫干辣椒。现场发现霉变生虫干辣椒计0.5kg。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4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5条第1款第4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7-16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大兴局,2015-07-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