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东)食药监食罚〔2015〕130013号
案件名称:阚海峰(王妈妈菜煎饼)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阚海峰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无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5月11日,我局根据相关线索对被举报地点现场检查,实际地址是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13号,该地点有门头铭牌为“王妈妈菜煎饼”的商户,该商户实际经营者为阚海峰,检查发现经营者在该地点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现场制售煎饼。阚海峰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予以立案。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5-29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东城局,2015-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