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密)食药监食罚[2015]180003号
案件名称:北京姐弟融怡府酒家经营禁止经营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姐弟融怡府酒家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关雪飞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7月8日10时7分,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北京市密云县巨各庄镇前焦家坞村的北京姐弟融怡府酒家进行检查。对该场所检查时发现库房内货架上放置的无标签麻酱半桶。经调查核实北京姐弟融怡府酒家在店内存放使用无标签麻将,用于内部员工涮羊肉使用,无违法所得,货值金额人民币43元整。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9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6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7-30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密云局,2015-07-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