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顺食药行罚字[2014]29号
案件名称:李建伟(北京李遂伟丽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李建伟(北京李遂伟丽商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伟
主要违法事实:2014年03月24日,北京市顺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北京市顺义区李遂镇柳各庄村环中大街2号北京李遂伟丽商店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的“白象”牌劲宽挂面手擀风味(生产日期为2013年1月9日,保质期12个月)5袋已超过保质期,销售价格2.5元/袋。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8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5条第1款第7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07-08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顺义局,2014-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