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食药监食罚【2015】350350号
案件名称:北京三源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三源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金贞顺
主要违法事实: 2015年3月13日,北京市朝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编号【信】S2015030064的举报,反映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乡紫南家园108号华翰商业中心3楼葛尔丹烤肉牛羊肉造假,卫生脏乱,无证经营。2015年3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朝阳区南磨房乡紫南家园108号华翰商业中心3楼葛尔丹烤肉进行检查,发现该店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紫南家园108号楼3层部分,经营者为北京三源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主营烤肉,招牌为“葛尔丹烤肉”该饭馆《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限2011年5月12日至2014年5月11日,该单位涉嫌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6-19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朝阳局,2015-06-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