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西)食药监食罚〔2015〕100057号
案件名称:北京杰西咖啡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杰西咖啡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55305332-1
法定代表人:温阳青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9月14日,北京市西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北京杰西咖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单位)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无《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经查,该单位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于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9月14日期间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涉案货值金额为1263.00元,违法所得为1263.00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1-24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西城局,2015-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