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食药监食罚【2015】110516号
案件名称:莱约贝克 (北京)食品有限公司第一门市部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莱约贝克 (北京)食品有限公司第一门市部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H0145919400
法定代表人:钟俊毅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06月26日,北京市朝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电】S2015064689号的举报,北京市朝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两名执法人员对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三丰北里2号楼1层101内F1-008的被投诉单位莱约贝克(北京)食品有限公司第一门市部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无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制售鲜榨果汁的活动,该单位负责人为:钟俊毅(港澳通行证号码: H0145919400),涉嫌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7-27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朝阳局,2015-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