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食药罚食当罚〔2015〕280344号
案件名称:北京市惠新里创新家电维修服务部采购食品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市惠新里创新家电维修服务部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L1000412-0
法定代表人:无
主要违法事实:北京市朝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对北京市惠新里创新家电维修服务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采购食品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39条第2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7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5-12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朝阳局,2015-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