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海食药监食罚字(2015)第370035号
案件名称:王军增未经许可经营案
当事人名称:王军增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无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7月30日北京市海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温泉镇辛庄村王军增经营的馒头店检查,并经2015年8月2日调查证实:自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7月30日你单位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制售馒头等中餐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其违法所得为1000元整,违法经营的货值金额为1050元整。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9-16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海淀局,2015-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