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食药监食罚[2015]200874号
案件名称:北京晨辉西提咖啡店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晨辉西提咖啡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67962746-6
法定代表人:陈慧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自2015年6月4日至2015年7月29日进行店面装修和对部分设施进行更新,于2015年8月5日重新开业,当事人在其餐饮服务许可证已过期的情况下,于2015年8月5日至2015年8月20日继续在其经营场所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期间经营收入共计9489元,未缴纳税金。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9-29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朝阳局,2015-0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