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食药监 食罚〔2015〕第490936号
案件名称:杨永森北京森德林庆丰包子铺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森德林庆丰包子铺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L4470279-5
法定代表人:无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9月14日至2015年9月15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朝新嘉园都东里一区5号楼北京森德林庆丰包子铺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经营活动。违法所得350.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0-14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朝阳局,2015-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