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食药监食当罚〔2014〕166号
案件名称:泰合阳光(北京)餐饮有限公司未建立并遵守查验记录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案
当事人名称:泰合阳光(北京)餐饮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崔涛
主要违法事实:2014年11月18日现场检查该单位未建立采购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39条第2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7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11-18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朝阳局,2014-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