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东)食药监食罚[2015]120013号
案件名称:北京宽板凳火锅店经营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宽板凳火锅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郑圣爱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6月11日,北京市东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北京宽板凳火锅店经营的牛肉、羊肉进行了抽样检验;2015年07月02日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NO.2121500000438),检验结果显示:被抽样检验北京宽板凳火锅店经营的羊肉(盐酸)克伦特罗含量为23.39ug/kg,其含量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235号公告规定的检验标准,判定为不合格。经查,2015年08月27日09时30分至10时15分,对当事人北京宽板凳火锅店被委托人李娟娟进一步调查核实,2015年06月09日当事人从北京富国祥泰商贸有限公司购进羊肉(普通羊肉卷)3卷、2500g/卷,23元/500g,购货金额345元;根据当事人提供的“销售报表”显示,2015年06月09日至2015年06月11日期间,当事人经营销售的羊肉(普通羊肉卷)35份(每份约180g),其违法经营额为人民币980元,我局支付抽样检测羊肉费用60元(30元/500g),违法所得共计1040元,当事人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货值金额人民币1040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2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5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9-18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东城局,2015-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