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丰)食药监食罚【2015】250033号
案件名称:北京市丰台区义和双语艺术幼儿园使用过期及无标签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市丰台区义和双语艺术幼儿园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王保凤
主要违法事实:北京市丰台区义和双语艺术幼儿园在北京市丰台区和义东里三区九号楼提供餐饮服务的操作间中,有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两种,为:“神厨 ”牌黑胡椒粉、净含量:30克、条形码:6925986740990、生产日期:2012/10/18、保质期:12个月;“雀巢 ”牌高钙甜奶粉、净含量:40克、条形码:6917878014265、生产日期:20130915 02:04、有效期到:20150915。还发现无生产标示的“香油”、“芝麻酱”各四瓶,并用于幼儿园的供餐使用。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8项且《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9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5条第1款第7项且《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6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1-19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丰台局,2015-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