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兴)食药监食罚〔2015〕040003号
案件名称:北京好世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擅自改变餐饮服务许可备注项目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好世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傅虎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1月15日北京市大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物顺北路1号的北京好世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涉嫌擅自改变餐饮服务许可备注项目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现场经营四川泡菜、西芹腐竹、红油笋尖、爽口木耳冷加工制作的即食食品(餐饮服务许可证号:京餐证字2014110115000290;备注:制作半成品(热加工、生制),不含冷加工制作的即食食品、不含生食水产品、不含乳及乳制品)。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8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37条第1款第1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2-02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大兴局,2015-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