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东)食药监食当罚【2015】23-0004号
案件名称:北京崇文门菜市场物美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崇文门店涉嫌贮存环境不整洁的行为的案件
当事人名称:北京崇文门菜市场物美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崇文门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张维模
主要违法事实:北京崇文门菜市场物美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崇文门店涉嫌贮存环境不整洁
违反的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4-27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东城局,2015-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