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西)食药监食罚【2015】160012号
案件名称:北京念禾居餐饮有限公司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念禾居餐饮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110102012591312
法定代表人:张燕秀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6月12日,北京市西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北京市西城区东弓匠胡同16号北京念禾居餐饮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发现,该单位操作间调料柜中存放1罐“味好美”意大利调料,净含量:170g,生产日期:20120514,保质期36个月,已开封使用,已超过保质期。经询问调查,该单位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属实,涉案货值金额40元,无违法所得,无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用具。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8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5条第1款第7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7-15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西城局,2015-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