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通)食药监食罚【2015】270号
案件名称:段云飞未经许可提供餐饮服务案
当事人名称:段云飞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无
主要违法事实:自2015年3月8日至2015年3月31日,在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小堡村开设的招牌名为柿子红了的餐厅,未经许可擅自提供餐饮服务,货值金额1800元,违法所得1600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6-02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通州局,2015-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