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东)食药监食罚【2015】240003
案件名称:北京市东城区新景小学涉嫌使用变质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市东城区新景小学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77473765-5
法定代表人:白淑兰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03月03日14时10分至15时20分北京市东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位于北京市东城区西花市南里西区7号楼,北京市东城区新景小学食堂现场检查发现,在该校食堂的粗加工间内待加工的蔬菜已经发霉变质。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4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5条第1款第4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3-31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东城局,2015-0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