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食药食罚【2015】411017号
案件名称:李萌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案
当事人名称:李萌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无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9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北京市朝阳区南四环成寿寺路308号北京城外诚家居市场有限公司广场GC10号进行检查,经现场检查确认该地址为京市朝阳区南四环成寿寺路308号北京城外诚家居市场有限公司广场GC10,招牌为“自由女神咖啡?北京成寿寺店”,发现该饭馆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经营者李萌涉嫌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涉嫌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0-20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朝阳局,2015-1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