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东)食药监食罚〔2015〕130002号
案件名称:北京豚缘居餐厅擅自改变餐饮服务备注项目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豚缘居餐厅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王佳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3月4日,我执法人员根据相关线索对北京豚缘居餐厅进行现场检查,该店具有《营业执照》类型:个体(内地);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类别:小型餐馆,备注:不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水产品。但该店向顾客提供了凉菜、生食水产品等菜品的餐饮服务活动,通过在该店现场发现的营业收入统计报表统计证实,该店自2015年2月4日至3月4日期间经营的凉菜收入和刺身收入共计2218.00元。该店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37条第1款第1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3-23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东城局,2015-03-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