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海)食药监食罚〔2015〕100033号
案件名称:北京亚惠润园餐饮有限公司海淀万柳巴沟路分店擅自改变餐饮服务许可备注项目
当事人名称:北京亚惠润园餐饮有限公司海淀万柳巴沟路分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李丰
主要违法事实:北京市海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赵凤祥(行政执法证号:57040078)、史学华(行政执法证号:57040080)于2015年 5月27日10时20分至10时50分对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巴沟路2号1幢地下一层B1-152/154的北京亚惠润园餐饮有限公司海淀万柳巴沟路分店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在该单位经营台面摆放凉菜若干种,售价从2元/份到8元/份不等,其中标价:4元凉菜拼盘8份,货值32元;2.5元凉拌苦瓜12份,货值30元;2元区24份,货值48元,4元黄瓜金针菇7份,货值28元;6元豆豉鳞鱼3份,货值18元;4元美味豆花4份,货值16元;5元蒜泥茄子5份,货值25元,6元什锦水果9份,货值54元,现场总货值251元,现场未发现专门用于凉菜加工的半成品、原料和工具。当事人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编号:110108013968038和《餐饮服务许可证》编号:(京食药)餐证字2014110108006946,《餐饮服务许可》类别中型餐馆,备注:不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水产品。经调查,当事人从2015年5月25日开始制售凉菜,截至2015年5月27日止,销售凉菜经营额930元。当事人违法所得930元,货值金额为1181元。当事人现场将用于销售的凉菜进行销毁处理。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0-14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海淀局,2015-1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