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东)食药监食当罚【2015】23-0063号
案件名称:北京崇文门菜市场物美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崇文门店涉嫌未按规定进行索证登记的行为的案件
当事人名称:北京崇文门菜市场物美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崇文门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张维模
主要违法事实:北京崇文门菜市场物美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崇文门店涉嫌未按规定进行索证登记
违反的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2-16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东城局,2015-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