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食药监食罚(2015)340121号
案件名称:孙莉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孙莉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无
主要违法事实:孙莉在北京市朝阳区红军营南路32号院2号楼4门103号开设的“正宗云南过桥米线”的餐馆,于2015年3月5日在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现场制售过桥米线、酸辣粉等,违法所得150.00元,现场查封扣押食品原材料4种,价值33.50元。查封扣押违法经营的工具3种4件,价值85.00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4-13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朝阳局,2015-04-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