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食药监食罚{2015}340644号
案件名称:孟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孟茹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无
主要违法事实: 孟茹在北京市朝阳区花虎沟9号院1号楼底商,开设标牌为“山西面馆”的小吃店,于2015年7月26日至7月28日期间在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情况下,现场制售食品牛肉面、鸡蛋西红柿面等,违法所得198.00元;现场查封扣押其用于食品经营的食品原材料5种,价值232.00元,现场查封扣押食品违法经营工具3种10件。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8-26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朝阳局,2015-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