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丰)食药监 食 罚〔2014〕260001号
案件名称:北京红色盛宴餐饮有限公司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红色盛宴餐饮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姜文强
主要违法事实:北京红色盛宴餐饮有限公司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案 2014年8月8日,我科执法人员对正在营业中的北京红色盛宴餐饮有限公司进行日常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提供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京餐证字2010110106002678)有效期为2010年11月19日至2013年11月18日,已过期失效。经过调查,该公司承认无证经营的实事,但由于今年6月份以前一直承包给张宏颖(前法定代表人)经营,张宏颖已经离开并把餐厅交还给该公司,所以张宏颖经营期间的经营情况无法提供,该公司自2014年7月1日开始接手。从8月7日开始营业,8月7日至8月8日被检查时营业收入共计654元(该公司提供了相应的营业收入记录单据),违法所得为654元。该公司无证经营时使用的原料和工具有:菜刀5把,货值金额200元;砧板2块,货值金额150元,2个盆,货值金额为14元;一个炒锅,货值金额为35元;食用油1桶,货值金额为80元,食盐1袋货值金额2元。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货值金额计算方法,该公司违法经营的货值金额为1135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10-28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丰台局,2014-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