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京通)食药监食罚[2015]64号
案件名称:北京博艺印刷包装有限公司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博艺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74880495-7
法定代表人:刘建新
主要违法事实:执法人员于2015年1月25日,对位于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房辛店村288号,注册名称为“北京博艺印刷包装有限公司”的员工食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食堂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经查,违法货值金额为190元,违法所得600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2-02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通州局,2015-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