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丰)食药监 食 罚〔2015〕040022号
案件名称:北京星博正华影院发展有限公司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星博正华影院发展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刘建新
主要违法事实:北京星博正华影院发展有限公司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案 2015年4月1日,我科执法人员对正在营业中的北京星博正华影院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日常执法检查,发现你单位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但存在经营现象。经过调查,你单位承认无证经营的事实,你单位无证期间的营业收入共计2079元(你单位提供了相应的营业收入记录单据),违法所得为2079元。你单位无证经营时使用的原料有:玉米豆5斤,价值40元;叶油2瓶,价值60元;原料价值100元。工具有:铲子1把,价值20元;勺子1把,价值20元;工具价值40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6-10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丰台局,2015-06-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