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东)食药监食罚〔2014〕08-2号
案件名称:北京偌颖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擅自改变许可类别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偌颖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60034126-3
法定代表人:陈恒良
主要违法事实:2014年7月17日,执法人员在东城区前门大街66号A14-0103(2)号检查发现,该单位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类别为饮品店,该单位擅自改变许可类别,自2014年7月10日起在现场开展固态糖果制作、贴签包装、销售经营活动。期间,违法所得共计2388元,现场固态糖果30瓶,销售29元/瓶,合计870元,货值金额总计3258元;现场用于糖果生产经营的铲子1个,剪子2把;用于装糖果的瓶子10个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09-16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东城局,2014-09-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