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通)食药监食罚(2015)170号
案件名称:张玉文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张玉文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无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3月2日至2015年3月23日期间,张玉文于北京市通州区加州小镇C区159号楼所经营的“博翰幼儿园食堂”在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餐饮经营活动,就餐儿童56名,食堂为非盈利单位。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5-08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通州局,2015-05-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