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通)食药监食罚[2014]147号
案件名称:许立红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许立红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许立红
主要违法事实:2014年9月11日许立红在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大豆各庄257号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擅自从事餐饮服务活动。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无违法所得。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09-28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通州局,2014-09-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