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丰)食药监食罚[2015]270062
案件名称:北京双林钰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擅自改变餐饮服务备注项目经营生食水产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双林钰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69635163-3
法定代表人:梁静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于2013年9月24日取得编号为(京食药)餐证字2014110106000187的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备注项目为: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水产品。2015年3月15日至2015年5月15日,当事人擅自改变餐饮服务备注项目经营三文鱼刺身。当事人从岳各庄批发市场的个体工商户“北京华宇利发水产品经营部”进购冷冻三文鱼2.5斤,使用专用工具一把和砧板一个,制作成三文鱼刺身,并按挪威三文鱼138元/份的价格进行销售,取得营业性收入138元。当事人违法经营的货值金额为138+82*2=302元,获违法所得138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37条第1款第1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8-10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丰台局,2015-08-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