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食药监食罚[2015]360409号
案件名称:北京趣舍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经许可超范围从事餐饮服务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趣舍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刘丽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05月14日,北京市朝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两名执法人员在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双柳北街39号01层103部分的北京趣舍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超范围经营中餐等经营活动(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项目为:饮品店)。经调查,当事人在未经许可证的情况下超范围从事中餐等的餐饮服务经营活动,时间自2015年05月01日至2015年05月14日,现场检查时发现用于违法经营的食品原料合计309.80元,未见制作的食品成品、半成品及食品添加剂,经营期间的违法所得为386元,故认定货值金额为695.80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8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37条第1款第1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7-13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朝阳局,2015-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