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通)食药监食罚[2014]137号
案件名称:左维娜(北京市潞城老古城饭庄)擅自改变餐饮服务备注项目从事制售冷荤凉菜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左维娜(北京市潞城老古城饭庄)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左维娜
主要违法事实:2013年8月15日至2014年8月15日期间左维娜(北京市潞城老古城饭庄)在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古城村擅自改变餐饮服务备注项目从事制售冷荤凉菜活动,违法营业时间为一年。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违法所得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货值金额贰仟元整。
违反的法律法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37条第1款第1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09-22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通州局,2014-09-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