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海)食药监食罚【2015】120020号
案件名称:北京京升亿科技有限公司基辅罗斯餐厅经营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 北京京升亿科技有限公司基辅罗斯餐厅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110108003905726
法定代表人:李明
主要违法事实:北京市海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于2015年6月3日现场检查并抽样,2015年6月24日接收检验报告判定抽检的核桃仁为不合格产品。经查,当事人于2015年6月3日从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翠微路分公司购进了核桃仁(生产日期为2015年02月01日)共计3袋用于制作面包。当事人购进上述产品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上述食品经北京锦绣大地技术检测分析中心有限公司检测,霉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19300-2003烘炒食品卫生标准限量,判定为质量不合格。经调查你单位购买该不合格食品共3袋,进货价格每袋45.8元,因全部被抽检走,并未用于制作面包出售,故未产生违法所得,上述食品货值金额137.4元,没有经营违法食品的专用工具。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2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5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9-01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海淀局,2015-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