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海)食药监食罚(2015)370033号
案件名称:中航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案
当事人名称:中航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110106004020540
法定代表人:李扣春
主要违法事实:北京市海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于2015年5月12日对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温泉镇温阳路景天路路口进行检查,并经2015年5月20日调查核实,中航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自2015年4月10日至2015年5月12日,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航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经营期间无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食品货值金额5000元。相关证据:现场检查笔录1份(2015年5月12日);中航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015年5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2015年5月20日)、授权委托书(2015年5月20日)、受委托人吕新强身份证复印件(2015年5月20日)、询问调查笔录1份2页(2015年5月20日);情况说明1份(2015年5月20日)。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6-18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海淀局,2015-06-18


